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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者私隱政策

在申請加入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時,您將向我們提供有關自己的部份個人資料。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尊重並保護所有求職者的私隱。本求職者隱私政策(隱私政策)規定了有關如何管理求職者個人資料的主要原則。

您的個人資料經由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我們、我們的或公司)處理,您將需要遞交求職申請並附上詳細的個人履歷。如果您想查閱或更正您在本申請中的個人資料,請聯絡人事主管-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東輝道 11 號國泰坊4 樓。

1. 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


1.1 作為您招聘流程的一部分,我們可能會收集您以下的個人資料(不論此資料是由您或是由第三方提供):


(a) 您的詳細聯絡方式、簡歷、申請表詳細資料、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號碼以及您的簽證、資格證書、培訓證書、執照、護照或工作許可文件、前雇主的推薦信;和


(b) 如果法律允許,健康詳細資料(通過您或我們的職業健康評估員,僅限於合適工作的聲明);


(c)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犯罪記錄資料或財務信貸檢查或其他個別調查(如適用,將先徵求您的同意讓我們或我們的代理人調查以收集及使用)以進行評估您是否適合所申請的職位,以及


(d) 在招聘過程中衍生的資料,包括您按照招聘遴選目的向我們提供的任何錄像和簡報和其他任何當時的面試筆記(不論是您或是面試官填寫)。

1.2 我們可能會從您或第三方獲取您的個人資料,例如我們的業務合作夥伴、職業介紹所、過往的雇主、教育或體育機構、信用諮詢和反欺詐機構、其他背景調查機構/組織、制裁和政治公眾人物篩選名單或公共登記冊。

1.3 如果您是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的前僱員,您同意我們使用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持有的任何可用的僱傭相關記錄來處理您的求職申請。

1.4 如果您受僱於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工作,我們將根據我們的內部員工私隱政策收集其他個人資料。

2. 為什麼我們收集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我們如何處理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2.1 收集、使用和/或處理你的個人資料的目的如下:


(a) 評估您是否適合聘廣告中的職位或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的其他職位空缺;


(b) 準備入職事宜,例如工作簽證申請、機場禁區通行證背景資料調查和僱傭合同草擬;


(c) 遵守我們的法律義務,例如按照公共機關、執法機構和監管者的要求在世界任何地方協助訴訟或調查。

2.2 我們以人工方式進行遴選,考慮相關工作的合適經驗或技能將自動成為候選者。

2.3 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評估您的申請並根據招聘公司所遵守的法律(例如與平等機會有關的法律)。如果您的求職申請成功,相關處理是與您簽定任何未來合同的必要先決條件。如果您無法向我們提供所要求的資料,我們可能無法評估您是否適合所申請的工作,也無法與您通訊或為您提供職位。

2.4 如果求職者成功受聘於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並且一旦簽訂僱傭合同,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將根據員工私隱政策進行處理。在招聘過程中收集的資料可能會被轉移並用於員工私隱政策中所述的目的。

3. 我們與何人共享您的個人資料並將您的個人資料發送到海外


3.1 我們將允許我們的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包括代理人、承包商和其他國泰航空集團公司,代表我們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並用於第 2 節中規定的目的。我們也可能使用服務提供商和代理人管理招聘和遴選過程。在合理必要或被要求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向與執法或監管調查有關的第三方披露您的個人資料,以及進行任何就業前檢查或估算。

4. 保留期限


4.1 我們保留您的資料記錄的時間不超過我們獲取它們的目的和任何其他允許的相連目的所必需的時間。

4.2 如果您的申請不成功,我們將在處理您的申請所需的時間內保留您的詳細資料,或者為了其他的工作機會而你同意更長的保留期限。如果我們認為可能會發生投訴或爭議並法律要求或為自己辯護,或在該職位被填補之前,文件刪除可能會暫停。

5. 您的權利


5.1 您擁有權利(除各種例外情況並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閱我們所持有關於您的個人資料並更正任何不準確的資料。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我們可能會就處理任何資料查閱請求收取合理的費用。您有權就我們的資料處理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出投訴。


6. 聯絡我們


6.1 香港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有指定的資料私隱主任,如閣下對本私隱政策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人事主管-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東輝道 11 號國泰坊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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